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9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0亿元,同比增长8.9%;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3.9亿元,同比下降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前三季度,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5.3亿元,同比增长2.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6亿元,同比下降3.0%。城镇的消费仍占市场主力,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6%。
按消费类型分,前三季度,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9亿元,同比增长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5亿元,同比增长0.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0.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15亿元,同比下降1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4亿元,同比增长2.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0%。
前三季度批零住餐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
按经营单位性质分,前三季度,国有经济实现零售额0.15亿元,同比下降1.7%;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0.05亿元,同比下降2.1%;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6.0亿元,同比下降2.2%;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19.3亿元,同比下降2.1%;股份制经济6.7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他各种经济1.7亿元,同比下降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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