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人事任免、公示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公示

关于张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01/2023-00078 文号 中宁政干发〔2023〕11号 生成日期 2023-11-02 16:2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342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浩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麒淞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陈彦同志任县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曹萍同志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涛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

吴长峰同志任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张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于振凯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范伟超同志喊叫水司法所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王麒淞、陈彦、王涛、吴长峰、张涛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3411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