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学斌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3〕33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学斌同志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郝兴文同志县体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菊同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剑华同志恩和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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