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晓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石晓山同志任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免去薛建英同志县公安局林业和草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石晓山同志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后,所担任职务自行解除。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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