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志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3〕5号
关于李志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宁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志远等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按照中宁党干字〔2023〕6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志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斌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孙振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鸣沙派出所所长;
汪晨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战场派出所所长;
李琼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黄立雄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马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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