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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索引号 640521004/2020-001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18 11:25: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们: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和责任。你是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为学习生活费用发愁?假如有这方面的担忧,请放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会帮助你顺利完成学业。这些政策既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措施。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补助范围:国家和自治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2.补助标准:初中住宿学生年生均1250元,初中非住宿学生年生均625元。小学住宿学生年生均1000元,小学非住宿学生年生均500元。

3.补助方式:家长只需要在新学年开学时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并承诺签字(这里请注意,填报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将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学生生活补助费将按学期每年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手中。

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1.补助范围: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全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

2.补助标准:山区9县(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和红寺堡区)及沙坡头区、中宁县部分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附设学前班幼儿、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5.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和一顿营养午餐;县城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按照0.6元标准,早上享受一个熟鸡蛋。

3.补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

在这里,我们还要特别叮咛一句,请你从思想上自觉养成节约光荣的好习惯,从行动上自觉养成摒弃浪费的好行为;同时,请你一定擦亮眼睛,警惕打着发放奖、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一定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对资助政策有疑问,你可以向所在学校的老师或资助管理人员咨询,也可以向所在市、县(区)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部门咨询。

祝你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也祝家长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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