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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问答--增值税篇

索引号 640521001/2019-0006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4 15:3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有效性 有效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3. 月/季销售额10万/30万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销售额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 我公司目前是一般纳税人,1月份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一般纳税人。

5. 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或者服务业务,如何享受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再分别适用免税政策,应合并计算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6.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判定是否符合增值税免税条件?

答: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7.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答: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应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可以扣除的差额部分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

8.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是否可以按照扣除购置原价后的销售额判定享受减免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可以按照扣除购置原价后的销售额判定享受减免增值税。

9.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万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4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14万,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

答:符合。在申报一季度增值税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总和为30万元,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

10.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万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4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15万,并由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答:可就部分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一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31万,扣除不动产销售15万后的季销售额为16万元,这部分销售额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是15万元的不动产销售应按规定纳税。

11. 按月申报的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减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销售额小于10万元时,是否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第10栏“免税销售额”中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12. 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主选择?

答:可以。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13. 某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万元,未开具发票3万元,1月份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该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合计10万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和未开票收入合计6万元可以适用免税,另外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增值税。

14.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或按季度纳税,享受的减免增值税税额会有什么不同?

答:如果按月纳税,只有1月份的5万元能够享受减免增值税,2月和3月均要就其销售额全额纳税;如果按季纳税,该季度的销售额28万元全部享受减免增值税。

15.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或按季度纳税,享受的减免增值税税额会有什么不同?

答:如果按月纳税,1月份的8万元能够享受减免增值税;如果按季纳税,该季度销售额31万元就无法享受减免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应当考虑自身的季节性等经营特点,进行筹划。

16.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可以。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7. 按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2019年1月1日后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8.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有何规定?

答: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缴纳税款,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19.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开具发票时是否直接选择“免税”或“零税率”?

答:不可以。要选择3%的征收率开具发票。

20.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

答:可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1. 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当期因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

答:可以。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2.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15日代开了8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当时缴纳了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现在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3. 2019年自然人出租住房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答:可以。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4. 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工商登记类型的不同,将本期免税销售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的不同栏次: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25. 关于免税标准提高后新享受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答:可以。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6.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哪些发票?

答: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允许自开专票的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免征增值税的申请手续?

答: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环节即可同步享受政策。

28.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何时开始实施?何时结束?

答: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

29. 原为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何时适用减征优惠。

答: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30. 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何时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31. 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但纳税申报时因对政策缺乏了解而未及时申报,未享受减征优惠怎么办?

答: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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