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热点回应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热点回应

中宁县公安局关于询问宁夏杞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存款人的通告

索引号 640521008/2019-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4 16:3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公安局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查清宁夏杞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宁夏杞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款人通告如下:

1、登记备案:请目前还没有到中宁县公安局接受询问或完善备案登记手续的存款人于正常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按照通告第二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宁县公安局大门东侧办公室登记备案。

2、注意事项

1、请存款人携带存款单原件、复印件;存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存款时使用刷卡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存款人本人前来登记备案,且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存款单上的投资人名字须一致;

3、存款人如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确实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可委托自己直系亲属持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款存单复印件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

4、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机关前来备案,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或完善备案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0955—5033938    联系人:李警官、王警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