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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公安局关于询问宁夏宁宇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存款人的通告

索引号 640521008/2018-6576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03 11:5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公安局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查明我局已立案侦查的宁夏宁宇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公司存款人询问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

目前还没有到中宁县公安局接受询问或完善备案登记手续的存款人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按照通告第二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宁县公安局二楼208办公室前来登记备案。

二、注意事项

1、请存款人携带存款凭证(股金存单、收据、VIP充值卡等)及存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书面材料;

2、要求存款人本人前来登记备案,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与股金存单上存款人姓名须一致;

3、存款人如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确实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可委托自己直系亲属持上述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

4、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或完善备案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三、联系人:董警官、马警官    咨询电话:0955—5033938

            

      中宁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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