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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起集中办理

索引号 640521001/2018-763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04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宁县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7月3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2018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该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申请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2000元。可贷年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负担。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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