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03/2020-000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3 16:0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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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有效性 | 有效 |
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 101 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 3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工信局 )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工信局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的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先进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七)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组织制订相关政策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订全县节能和循环化经济发展规划,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全县节能目标考核体系。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按分工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主管全县盐业工作,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石油化工和煤炭化工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工信局负责。
2.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职责分工。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由发展和改革局归口管理,其中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由工信局负责,涉及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须会签发展和改革局。
第四条工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财务、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工业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发展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管理和资金申报争取工作。负责对企业提出的技改类项目进行备案、核准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审批和上报。组织申报工业技术改造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重要运行因素的保障协调。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监察、节能审查工作和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信息管理办公室。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信息产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工程和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和中小微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第五条工信局行政编制 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中宁县应急管理局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卜莎 办公电话:0955-579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