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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17/2019-000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7 11: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所,公路机关各股室,各道路运输企业,公路施工企业:

为扎实做2019度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工作,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现将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计划

      2.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安排表》



                                                 中宁交通运输局

                                                   201914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沈忠立 联系电话:13739512230


    附件1

 

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督查检查(执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及《中卫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精神,为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和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全面实现2019年安全生产平稳开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全覆盖原则。把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及水上交通、县乡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危货运输、驾培学校、汽车维修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三)坚持落实两个责任的原则。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通过综合监督,促进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各单位安全状况,着力解决存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点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管,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监管执法对象和责任划分

(一)监管执法对象。全县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危货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车公司及余丁乡田滩渡口。

(二)责任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以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和定点执法对象。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行综合监管监督职责;行业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直接监管职责。

1.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的制定、检查和协调;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包括县运管所、公路段、技术股)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的安全执法监管;随机抽查本县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12家次;依法承担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

2.县运管所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全县1家汽车站和8家客运企业、8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的安全执法监管。

3.县公路段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辖养的全县农村公路路政、养护安全执法监管。

4.县局技术股:负责全县交通建设领域的安全执法监管。重点加强乌玛高速、S310线、338线、城际铁路中宁东站及综合客运枢纽、宝中铁路二线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

四、督查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通过听取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查看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台账,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形成闭环,对照各责任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针对特殊时段、特殊时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暗访。

(二)检查频次。依据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安全督查检查。

1.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客运、水上交通、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等高危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对前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达标、安全隐患突出、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2.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投诉举报较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3.对其他定点执法对象,每半年督查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该行业企业总量的50%,年度内普遍完成一轮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举报投诉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五、安全监管执法具体任务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的形势和要求,按照“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各月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工作见附件1。

六、监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按规程操作、按流程作业的情况;

(二)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五)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六)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七)对车船和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九)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二)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十三)按照规定统计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四)防治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情况;

(十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注意五条:

(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四)应当依法提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关闭取缔的,应及时书面报告;

(五)及时将“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报送县安委会,在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进行公布。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行业单位要根据本行业实际细化执法计划,于1月12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执法,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有时效性、重点性、合理性、实效性的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全年行政执法计划的全面完成。

(二)正确行使职权。实施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严格目标考核。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按照执法计划的要求,层层开展执法检查考评。因上级部署临时性工作或专项整治行动,或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监管执法计划需进行调整时,要及时调整执法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督查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治清单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组织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2019年度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存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沈忠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焦  磊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照中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董建国  县运管所所长

武海宁  县公路段副段长

成  员:万  晖  县运管所副所长

张君汉  县公路段副段长

贾立斌  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股长

林德相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殷玉珍  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工程师

王建林  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工作人员

吴  昊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忠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建国、武海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昊为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执法联络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部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量化考评。

联系人:吴昊      传真:5021219

邮  箱:znxjt@126.com

 

    附件2:2019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安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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