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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中宁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521022/2018-843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27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审计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审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对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决算草案、5个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经审计5个部门预算资金支出共计121,290.61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9,771万元的27%。

     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7,492.8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9%,其中财政部门16,627.66万元,一级预算单位865.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274.51万元。经审计处理处罚应上缴财政6,646.35万元,已上缴6,627.66万元;责令归还原渠道资金664.38万元。

   一、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4,577万元,比上年减少25,777万元,减少4.95%。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35%,比上年增加9,770万元,增长9.6%,超收1,48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180万元,完成预算的83.53%,比上年增加864万元,增长1.16%;非税收入完成36,3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1.54%,比上年增加8,906万元,增长32.5%。

     ——上级补助收入319,276万元,比上年增加49,186万元,增加18.21%。

     ——债券转贷收入-4,743万元,比上年减少135,777万元,下降103.62%。

     ——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收入54,042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14,514万元。

2017年县公共预算总支出483,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7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1%,比上年增加71,913万元,增长19.03%;上解上级支出1,58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2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8万元。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4,577万元,减去公共预算总支出483,096万元,年终结余结转11,481万元。

   (二)政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3,004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完成40,0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5%,比上年减少8,818万元,同比下降18.3%;上级补助收入3,1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1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648万元。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59,6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比上年增加14,117万元,增长31%。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3,38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13,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1.7%;支出实际完成95,846万元,完成预算的78%。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7,353万元,滚存结余66,401万元(其中定期存款18,2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因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收入,相应的也没有预算支出。

   (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5个部门预算收入调整数121,290.61万元,实际完成调整预算121,290.61万元,执行率为100%;预算支出调整数121,290.61万元,实际完成调整预算118,359.3万元,执行率为97.58%。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审核情况

     2017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8.04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4.99亿元,未突破县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

    (二)“三公”经费审核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显示因公出国费用支出24.24万元,较上年下降了44.66万元,下降了65%;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4万元,较上年下降57.70万元,下降了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13.42万元,较上年下降了323.97万元,下降了39%。

   (三)其他三项经费审核情况

     2017年会议费支出208.70万元,比上年下降191.1万元,下降了48%;差旅费支出1,098.28万元,比上年上升了84万元,上升了8.3%;培训费支出370.41万元,比上年下降了93.09万元,比上年下降了20%。

   (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情况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县审计部门共对114项建设项目进行了招标控制价审核,原提送值130,736万元,审定值121,789万元,核减8,947万元,综合核减率为6.8%;共对230项建设项目开展了结算审计,原提送值156,271万元,审定值145,772万元,核减10,499万元,综合核减率为6.7%,配合其他部门共对172个议标项目进行了审核,送审值5,771.9万元,审定值4,920.8万元,核减851.1万元。

   (五)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我县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4634户;通过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78户(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985户。

     2017年,我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6,994万元,支出25,996.1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7,217.74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2017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财政收入虽稳中有升,但可用财力有限。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1,488万元,同比增长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180万元,占收入的67%;非税收入完成36,308万元,占33%。税收收入占比较低,县财政可用财力有限。

      ——税收收入小幅上涨,但具有偶然因素。2017年我县税收收入完成了75,180万元,同比增长1.4%。在完成的税收收入中耕地占用税完成了23,08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1%,是补缴2016年以来欠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所完成的,具有偶然因素。

     ——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后劲。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支出92,890万元,实施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土地治理项目等,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实力。工业发展资金支出51,407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天元锰业60万吨电解金属锰技改项目、兴尔泰120万吨硝基复合肥循环经济项目等,提升了民营企业发展实力。投入服务业资金948万元,发放企业科技创新补助,支持宁夏中药材枸杞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等,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

      ——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2017年扶贫支出中央、自治区、市级项目资金26,243万元,支出县级预算扶贫资金4,605万元。教育支出61,206万元,卫生事业支出50,313万元,文化事业支出5,862万元,提高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全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10万元,兑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低保救助等补贴资金,提高了社会保障能力。住房保障支出31,116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节能环保支出29,085万元,城乡社区服务支出55,517万元,有效推动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淘汰了落后产能,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率稳步提高。2017年县财政集中支付了400,832.8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49,771万元,集中支付率为89%,比2016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

     ——财政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为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审计部门联网监督和实时审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基本实现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保障了发展需要。但审计也发现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未按规定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45万元。

   2017年县财政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80,001万元,自治区财政一般转移支付指标文件要求编入2017年预算收入金额为101,046万元,县财政少编21,045万元。

   2.政府各部门政府采购未编制预算而进行采购,涉及金额10,612.39万元。

   2017年,中宁县政府各部门共实施政府采购活动171次,完成采购金额22,505.55万元,其中政府各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资金采购10,612.39万元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医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10,000万元。

     2017年县财政将县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收入10,000万元,上解国库列为2017年财政收入。

   4.未及时上解国库收入6,627.66万元。

   ——2017年末非税收入结余976.95万元,未上解国库。

   ——2017年末土地出让金5,605.71万元未上解国库。

    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使用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预算调整55,360万元。

    2017年县财政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4,527万元,编入预算80,001万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49,166万元,尚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360万元的使用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进行预算调整。

    6.结余结转资金较大。

    2017年末县财政结余结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939万元,基金结余3,387万元,结转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0万元。

     7.未按规定动支预备费1,900万元。

     2017年动用预备费支出1,900万元,用于教育支出。

     8.未按规定科目进行预算拨款606.8万元。

     2017年中宁县财政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中支各乡镇公务交通补贴200.51万元,支各乡镇乡镇补贴396.29万元;从计划生育服务科目支徐套乡困难乡镇补助10万元,合计606.8万元。

      9.科目调剂数额较大。

     2017年中宁县财政共对10个预算科目进行了调剂,涉及资金21,834万元。

     10. 预算执行未到位2,795.8万元。

     2017年县财政应拨未拨民政局预算资金904.36万元;应拨未拨发改局预算资金50万元,应拨未拨教育局预算资金1,841.44万元。

     11.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项。

     2017年县财政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60,227万元,比上年减少5,810万元;应付国库集中支付年末余额60,854万元,比上年减少7,099万元。

     12.专户资金沉淀大,资金效益发挥较差。

    截止2017年末,财政管理的各类专户资金结余28,383.33万元,其中: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结余1,341.72万元,一事一议资金结余2,675.2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结余1,187.85万元,生态移民资金结余4,334.63万元,农民补贴资金结余2,589.34万元,中北部土地整治资金结余3,416.60万元,粮食补贴资金结余885.41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结余3,983.76万元,偿债资金结余2,383.78万元,扶贫专户结余5,58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

   ——截止2017年底中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向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投资3,747万元,占股49%,未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405,897万元,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中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资产不实,核算的固定资产“原财政局办公楼”、“原法院办公楼”资产属于中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核算的县城二库、恩和粮库、古城粮库、长滩粮库、枣园粮库的房屋产权不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未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在建工程中核算的部分项目为非经营性资产;2016年对中宁县恒通投资有限公司长期投资7,538.79万元,实为324套廉租房投资,该廉租房价值未进行专业的资产评估。

   ——中宁县恒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及其他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未转资产。

   整改情况:未按规定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县财政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已按照提前下达的指标文件要求,应编尽编;政府采购未编制预算的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已编制了部门采购预算;未及时上解国库的问题,在2018年3月底前已上解入库;结余结转资金大的问题,财政部门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已督促各部门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降低资金的结余和结转规模;预算执行未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已拨付各相关部门;专户资金沉淀大的问题,县政府已责令财政部门对专户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进行整合使用。其他问题,财政部门正在进行研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各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预算变动过大。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64.38万元。其中:民政局项目之间互相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26.98万元,发改局挪用项目编审费16.75万元用于其他开支,文广局挪用区级、县级专项资金34.28万元用于其他经费开支,教育局挪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资金41.46万元,用于其他经费开支,挪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44.91万元,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欠款和偿还学校其他负债。

     ——民政局接收不合规票据3.3万元;文广局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48万元,未实施项目3.77万元;发改局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52.36万元;教育局虚列收入175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8.69万元。

     整改情况: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各部门分情况进行了整改,属资金之间互相挤占或县级项目挤占区级专项的问题进行了调账,对暂无资金来源的项目正在和财政部门协商,争取资金予以归还;民政局更换了不合规的发票,文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了各项目单位的资金;教育局对虚列收入的问题进行了调账,及时上缴了未缴的预算收入。其他问题各部门正在整改之中。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在经济决策责任方面,教育体育局未严格执行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未及时拨付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补助180万元;环保局未按规定时限征收排污费919.52万元;国土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580.57万元。

     ——在执行经济政策责任方面,教育体育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26.23万元;国土局挤占专项资金2,812.41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19.23万元;环保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90.92万元,未按批复采购垃圾设备,设计未招标,技术咨询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安监局挪用专项资金44.04万元。

     ——在经济管理责任方面,教育体育局实施的三小迁建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2年;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造成投资项目成本长期挂账97,527.83万元;环保局结余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1,341.72万元,购置的241个单格垃圾桶闲置;安监局安全责任事故罚款142.6万元未收缴到位。

     ——在经济监督责任方面,国土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损毁和已捐赠的资产未按规定核销45.93万元;环保局固定资产1,568.62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安监局罚没收入65万元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教育局严格执行政策调整了购买学前教育试点工作方案,拨付了支教点补助资金180万元;环保局组织人员征收排污费919.52万元,国土局清收土地出让金580.75万元。对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教育局已归还3000万元,下剩资金正在和财政部门协调予以归还;国土局属于专项资金互相挤占的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对无资金来源的项目资金正在和财政部门协调解决;环保局、安监局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正在筹措资金予以归还。三小迁建项目缓慢的问题,三小已动工建设,争取在今年10月底主体完工。环保局对垃圾设备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人进行了清理,制定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已按审计建议全部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五)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水暖公司政府补助未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16,956.71万元;政府补助核算不规范,造成所有者权益不实13,710.42万元;未按规定确认营业外收入,造成少计利润543.72万元;未按规定计提资产折旧、进行资产摊销,造成多计利润1722.76万元;应收未收采暖费和增容费976.06万元,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收取租赁费和炉渣款32.98万元。

      ——太阳梁乡未及时上缴应缴预算收入86.37万元;2017年底结余财政专项资金496.28万元;接收不合规票据入账25.48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875.38万元。

      ——大战场卫生院截留预算收入84.99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7万元。

   整改情况:水暖公司已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并组织专人对未收的取暖费和增容费进行了收取;太阳梁乡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降低了资金结存率,补记固定资产875.38万元,更换了不合规的发票,上解了未缴的预算收入;大战场卫生院上缴预算收入84.99万元,补记资产7万元。

   (六)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任务未完成。

     2017年中宁县应完成国家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实物配租16000套,实际完成15090套,少配租910套。

     2.安居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交付使用。

     截止2017年底,中宁县有8474套公租房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分配入住。

     3.政府投资建成的7255套公租房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

     截止2017年底,中宁县有7255套公租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4.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81万元。

     截止2017年底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应向中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缴纳公租房租金81万元,实际未缴纳。

     整改情况:配租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住建部门已加快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安排入住,提高完成率;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交付使用的问题,住建部门正在完善手续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产权部门正在完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已向天元锰业收回租金81万元。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招标金额大于概算批复等;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手续不完善、设计变更签字盖章不全、监理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等;结算审计中存在部分项目高套定额、完工工程量不准、造价虚高等;项目管理中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

     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反馈和说明,对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在结算审核中已进行了核减;其他问题各建设单位已积极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手续。

   五、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2017年全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预算收入执行管理,确保预算收入的真实完整。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合理组织预算收入,应收尽收,挖掘收入潜力,确保我县预算收入稳步增长。

    (三)加快预算资金支付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依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快资金的支付力度,减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压缩往来款项资金规模。财政部门要尽快建立往来款项资金定期清理管理办法,及时清理和压缩往来款项的规模。

    (五)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盘活专户沉淀资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和汇报,能整合使用的资金尽快整合使用,降低专户的资金沉淀规模,发挥资金的效益,化解旺盛的发展需求与资金不足的矛盾。

    (六)加大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进一步提高融资平台核算的准确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宁县的经济建设工作。

以上问题的整改情况,只是截止目前边审边改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的整改落实中,审计部门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10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顺利实施。审计工作在维护《预算法》、《审计法》的严肃性、推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探索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方法,促进各部门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全县财经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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