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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创建全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索引号 640521019/2018-1498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2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农牧局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县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响应区农牧厅关于创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活动的通知精神,紧扣创建活动基本条件,积极深入开展了全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使全队精神风貌更加焕然一新,更富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是完善了执法工作制度和公示制度。在原有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使农业执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二是更新完善了办公执法装备。执法大队办公室面积达56平米,统一配置了办公桌、椅和公文橱,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添置了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施,有执法专用车一辆,使执法办案手段得到进一步改善,办案效率得到提升。
  三是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素养。注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坚持参加农牧局每周一、四集中学习活动,参加区外执法专题培训2人次,参加全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7人次,执法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10次。执法人员开展案情讨论、案例分析形成制度化,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交流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同时,注重培养每个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在岗位设置上,每个执法人员都要承担1至2项工作的主管,又同时兼任多项工作的助理,在工作实践中,使每个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四是农业执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全面落实了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了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抓好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和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理念,坚持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法律规定应当享有的权利,树立了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 
  目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已达到区上规定的有关条件,相关申报材料已推荐上报,正等待农牧厅审查遴选后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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