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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作者: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依法行政,以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着力打造“法治医保”。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责任分工以及决策程序,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科室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良好格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宣传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民依法治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推动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4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集中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尊法用法依法监管的法治能力,对扎实推进医保法治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了宪法相关的学习宣传,并就宪法相关知识的掌握进行了测试。

(三)健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清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5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17号),我局制订了《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订了《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和经办服务规范化。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能力。为强化医保基金依法监管工作,以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年为契机,不断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流程规范和相关标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内容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心的范围,及时行政执法证件持有人员信息及时公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及调查取证时,配备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执法人员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编制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及时编制出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重点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三是切实规范事中执法。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佩戴执法设备,做好现场电子证据的收集。四是开展基金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基金监管业务集中学习会、选派骨干外出培训学习、邀请第三方信息技术公司人员讲解经典案例等方式,让基金监管业务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提升总体人员依法监管业务素质。今年,选派了2名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专项检查,学习规范执法好的经验和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比较薄弱。大部分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依然单薄,因此往往不理解医保基金的依法监管法律法规,且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日常经营中,依然重操故伎、明知故犯。二是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我局稽查监控室主要承担医疗基金执法监管。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日常工作中涉及专业法律业务越来越多,但现有人员对执法相关的程序、较复杂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准确把握有困难,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培训学习。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尤其对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反复研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力提高医保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依法从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增强执法人员实践办案能力,重点从行政检查启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法治效能,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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