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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表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作者: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依法行政,以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着力打造“法治医保”。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责任分工以及决策程序,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科室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良好格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宣传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推动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特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民法典》内容以典型案例解析的方式,对《民法典》编撰的意义及新增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各类条文进行了讲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尊法用法依法监管的法治能力,对扎实推进医保法治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08)《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宁县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09)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在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期间,采用线上部署、线上督查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我们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服务医师诚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发到协议医疗机构群,要求协议医药机构将动漫片里讲到的欺诈骗保行为表现及典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案例的曝光查办情况,进行深刻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工作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

(三)健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清单。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19〕162号),我局及时制定《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点任务、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组织领导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5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17号),及时制定了《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中宁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并且通过完善我局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科室、执法依据及执法对象等。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和经办服务规范化。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能力。为强化医保基金依法监管工作,以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年为契机,不断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流程规范和相关标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内容公开。由于我局成立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暂处于起步阶段,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相关项目、权责清单等内容,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执法人员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编制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及时编制出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重点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三是切实规范事中执法。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佩戴执法设备,做好现场电子证据的收集。截至目前,行政许可申请数量43家定点医药机构(村卫生室12家、零售药店2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诊所3家),受理34家(村卫生室12家、零售药店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诊所3家),许可34家(村卫生室12家、零售药店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诊所3家);“双随机”䅲核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6家,稽核率100%,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2家,定点零售药店104家。追回基金共计329.67万元,暂停医保服务6家,通报批评22家,约谈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22家,下发督查通报五次。四是壮大执法人员队伍。除单位特殊岗位外,动员全体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在9月份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报名人员全部考取行政执法证件,主要执法类别是医疗保障监管、医药服务管理、医疗保障信息监管、医疗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疗待遇保障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为下一步开展依法开展医疗保障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因局领导班子调整,原有审核委员会成员减少,审核程序亟需进一步明确规范。二是行政处罚程序亟待在规范。实际工作中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为理论指导,但在具体工作实践过程中,程序还不够明确,规范度还不够高。三是医保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执法内容公开。围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未全面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保证准确全面。根据9月份单位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证件编号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针对执法程序中的“盲点”,及时梳理,及时补正,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

(三)加强执法培训学习。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面推进医保基金“依法监管”工作,计划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从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指导工作,从而增强执法人员实践办案能力,重点从行政检查启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尤其对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反复研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执法理论水平,为实践执法办案提供夯实的理论基础。

(四)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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