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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制度

发表日期: 2022年05月18日 作者: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来源: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中宁电商组办发[2022]1号

为提高中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发展,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使该项目的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并在质量、进度、资金及资产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中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宁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实施内容及建设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二)项目承办企业要按要求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企业上报的工作小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由中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会同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具体由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四)日常监督检查以实地检查、抽查为主,不走过场,避免盲区死角,并由中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督办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阶段性拨付主要依据。承办企业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取消承办资格。

(五)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坚决避免对发现的问题放一马和整改不到位;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项目未发挥实效问题;力争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示范项目建设成效,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

二、具体内容

中宁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中宁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包括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本制度主要就以上各部分内容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及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一)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包括县域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快递进村、快递进村时效、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降低、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及项目整体运营情况,包括物流配送中心整合运营、物流信息化与数据融合等方面,物流服务站点运营与开放性,重点监督检查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包括选址、选人、制度等)、运营服务、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运营成效、站点帮扶助农利益联结机制等;

(二)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检查监督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情况、运营团队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及规范性、服务成效、服务台账、统筹协调、集聚发展、帮扶助农工作等;

(三)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包括县域公用品牌打造、品牌建设宣传与推广、农产品网货开发、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标准化建设、初级加工设施改造建设、特色农村产品及品牌产品网络销售情况、产销对接、服务本地农村产品上行企业情况等内容;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重点监督检查电商人才培训转化机制、本地化电商课程、教材开发,培训场次、人次、效果,尤其是培训后跟踪服务,强化培训转化率和满意度;

(五)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对承办单位项目进度与绩效达成、问题反馈整改、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坚决避免项目一定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的失管失查问题。

三、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项目监督检查的频次

1.项目建设进度(包括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等)检查:每月一次。

2.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及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4.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情况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座谈交流;

5.其他可行方式;

四、判断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中宁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中宁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中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合法、不合规情况。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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