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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图斑拆除情况的督查通报(2019年第3期)

索引号 640521001/2019-00097 文号 (2019年第3期) 生成日期 2019-04-22 17: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督查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宁政办发〔2019〕16号)文件要求,近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全县违法建筑的拆除、清理、复耕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7日,全县83宗违法建筑图斑中,7宗已拆除并复垦,17宗已部分拆除,18宗有危房危窑等相关用地手续(其中:6宗有危房危窑改造手续,但未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41宗未拆除(其中17宗为农民住房)。具体情况为:

(一)渠口农场2宗:1宗有设施用地手续,1宗未拆除。

(二)太阳梁乡1宗:已部分拆除,剩余部分正在拆除中。

(三)余丁乡1宗:未拆除。

(四)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2宗:1宗已拆除并复垦,1宗未拆除。

(五)鸣沙镇1宗:彩钢房已拆除,硬化水泥地面未拆除。

(六)舟塔乡4宗:1宗有宅基地证,1宗拆除不彻底,1宗已部分拆除,1宗未拆除。

(七)宁安镇12宗:2宗已部分拆除,10宗未拆除。

(八)恩和镇7宗:4宗已拆除并复垦,2宗有设施用地手续,1宗已部分拆除。

(九)新堡镇15宗:2宗已拆除复垦,5宗有宅基地备案手续,1宗有设施用地手续,剩余7宗未拆除。

(十)大战场镇32宗:1宗已拆除未复垦,7宗顶棚已拆除,1宗预制厂已清理、垃圾堆未清理,1宗已部分拆除,1宗有宅基地证,4宗有危房危窑改造手续(未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1宗有镇政府收据,剩余16宗未拆除。

(十一)喊叫水乡4宗:2宗有危房危窑改造手续(未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2宗未拆除。

(十二)徐套乡2宗:未拆除。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余丁乡、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鸣沙镇、舟塔乡、喊叫水乡、徐套乡未能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成立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徐套乡和喊叫水乡未积极组织开展拆除工作,存在工作被动、行动滞后、进展缓慢情况。

(二)工作效率不高。太阳梁乡、鸣沙镇、舟塔乡、宁安镇、恩和镇、新堡镇、大战场镇存在拆除不彻底、复垦不到位的问题。

(三)监管责任不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违法占地行为发生的问题,存在“一边拆除,一边违建”现象的发生,致使违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此次拆除违法建筑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方案,增补措施,确保于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自辖区内的拆除图斑清理、复垦任务。

(二)提升工作效率。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对拆除不彻底的图斑要进行彻底拆除并确保复垦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违法占地等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加强宣传引导,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中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代章)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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