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12/2020-0019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16 18:16: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县内各企业: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的通知》(宁财会发〔20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为我县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的通知.pdf
中宁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