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1018/2019-00006 | 文号 | 中宁河长办发﹝2019﹞8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28 15: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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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宁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中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河长制责任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宁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9〕3号)和《市人民检察院 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中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河长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中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中宁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中宁县2019年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