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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18/2018-38053 文号 中宁河长办发〔2018〕9号 生成日期 2018-03-28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河长制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各责任部门:

《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将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措施,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同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主动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中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328

 

(此件公开发布)

 

                                       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何健同志在自治区河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第2期上的批示精神,根据《中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系统推进北河子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北河子沟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对北河子沟污染源的整治,实现水污染彻底根治,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北河子沟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无新增排污口,2018年底北河子沟入河口水质达到Ⅳ类

三、整治范围

对北河子沟23.25km河道和河岸两侧农业、畜牧业、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进行专项治理,其中舟塔乡段5.17km,宁安镇段12.98km,鸣沙镇段5.1km

四、工作任务

(一)治理农业企业污染。

1.按照《中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加快沿线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防止出现污染反弹。(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完成时限:20186月)

2.封堵中宁三小至电厂家属院段非法排污口并将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20186月)

(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加强农药销售监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和地膜,禁止废弃薄膜和农药瓶在田间丢弃,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化学农药用量严格控制。(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环保局、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加大农村垃圾整治力度,在沿岸群众聚居区合理设置大型垃圾箱,乡镇与村组、村组与群众层层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在河(沟)道醒目位置树立警示牌,严禁向河(沟)道内倾倒垃圾。清理整顿沿线旱厕,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配合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农牧局、住建局、林业局;完成时限:20186月)

2.建立健全垃圾收运长效机制,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完成时限:20186月)

3.加快蒋湾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建设,严防污水直排进入北河子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宁安镇;完成时限:20186

4.定期清理舟塔乡、宁安镇、鸣沙镇干沟内的柴草等生产生活垃圾,防止雨季沟道内垃圾冲入北河子沟造成污染。(责任单位:舟塔乡、宁安镇、鸣沙镇;配合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

5.对北河子沟沿岸排污口进行仔细排查,并建立档案,及时封堵入河生产生活排污口。(责任单位:舟塔乡、宁安镇、鸣沙镇;配合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时限:20186

(四)开展断面水质监测。严格按照《中宁县河长制水质监测方案》要求,在北河子沟设置水质监测点2个,每月对沟道水质达标情况进行检测,及时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宁安镇、鸣沙镇、舟塔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实施北河子入河口人工湿地工程。实施北河子入河口人工湿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高效表流湿地工程,总面积81226.89m2,湖区面积为54924.12m2,种植水生植物20992.0m2;表流湿地内放置解层式太阳能曝气机,共计放置3台,二用一备;在溢流坝上游布置新型陶粒处理设施2座,吸附水中部分污染物,增强水质净化效率;新建15m宽橡胶坝1座,作为北河子沟流经湿地前需经过沉砂后进入人工湿地系统,用于滤除河水中的泥沙、杂质与大颗粒悬浮物,定期对橡胶坝口进行清淤。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北河子水质质量,降低黑臭水体污染风险,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鸣沙镇;完成时限:20187月)

(六)加快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督促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加快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5月底前完成土建施工,6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进水调试并投入运行,减轻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压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187月)

(七)加强北河子沟人工湿地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北河子沟人工湿地运维管理,确保2018年底北河子沟入河口水质达到Ⅳ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宁安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加快第一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水的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督促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加快第一污水处理准Ⅳ类水的提标改造工程建设,3月底前完成深度膜处理加臭氧工艺建设方案的编制,4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批,5月底前完成设计、征地,6月底前完成招标,7月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投入运行,进一步提升出厂水质,力争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宁夏水投中宁水务有限公司;完成时限: 201810月)

(九)加快中宁三小至电厂家属院段景观水道建设。加快中宁三小至电厂家属院段景观水道建设,改善和美化沟道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宁安镇;完成时限: 20187月)

(十)加快北河子沟沟道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北河子沟沟道治理工程建设,确保4月底前完成北河子沟县城以下段格宾砌护任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宁安镇、鸣沙镇;完成时限:20184月)

(十一)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严格落实《中宁县河长巡查制度》,建立健全河道环境卫生、河面保洁长效管理机制,配齐巡护保洁员、社会监督员等,加强沿线企业、村庄等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私设排污口、向河道倾倒垃圾及其他破坏河道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沿线其他污染源,及时做好河道水面漂浮物打捞清理、河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基本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责任单位: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配合单位:县农牧局、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二 )做好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按照《中宁县河(沟)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北河子沟沟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划定管理保护范围边界,使沟道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面积准确(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农牧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完成时限:2020年)

(十三)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平台,开展信息化管理。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河长通、巡河通以及“宁夏河长”微信公众号,督促乡、村各级河长安装河长通、巡河通手机APP,对安装情况按时统计通报,形成巡河检查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大乡、村级河长的巡河力度。(责任单位: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配合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金栋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申志宏任副组长,县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宁安镇、舟塔乡、鸣沙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的日常工作。北河子沟污染源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乡镇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亮点和典型案例,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水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各乡镇要通过在辖区悬挂条幅、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着力提高群众认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乡镇要严格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县河长办要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将各部门、乡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各乡镇河长办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系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健全机制,抓好长效。全面落实河长巡河职责,健全完善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河长巡河、多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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