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19〕41号)文件要求,经我单位研究决定,“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局”新浪微博账号将予以关闭,停止发布信息,并申请后台注销账号。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希望各位朋友继续支持和关心中宁县枸杞产业的发展,如需了解相关工作动态,可通过中宁县人民政府网及“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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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