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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 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42/2021-00189 文号 中宁统发〔2021〕20号 生成日期 2021-10-18 14:58: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中宁县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及时准确确定一套表调查单位,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摸排挖掘全县达标及预达标企业,掌握企业的培育和成长情况,做好跟进工作,及时组织入库。5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审核要求同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一致,也需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中宁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局相关处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1〕26号)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及时准确确定一套表调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年度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县级2021年11月20日前,市级2021年11月25日前,自治区级2021年11月30日前,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2.第二批年度审核。县级2021年12月31日前,市级2021年1月5日前,自治区级2021年1月12日前,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在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补充上报“四下升四上”及新开业的年报调查单位。

(二)审核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确定以上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年度审核范围不含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三)审核类型。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增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拟纳入单位。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新开业(投产)单位和“规下升规上”拟纳入的单位。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交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材料中应说明是否已在迁出地申请退库。

(3)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应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停(歇)业恢复运营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的情况与拟纳入调查单位相同。增加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还需提供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3.退出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供证书的要求与新开业企业有关证书要求一致;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二、2022年月度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在2至12月开展。2月份,各县(区)级2022年1月20日前,市级2022年1月25日前,自治区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3至12月,县(区)级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每月8日前,市级调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每月10日前,自治区级每月15日前。

(二)审核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确定以上单位的标准:

 1.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规上单位范围的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标准与年度审核要求相同。

 (三)审核类型。

 1.拟纳入单位。

(1)2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规下升规上”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2)3—11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3)12月纳入单位(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限2—12月申报)。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建筑业资质等级变更的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

(1)2月退出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或无资质的建筑业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所属项目上年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3—11月退出单位。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或无资质的建筑业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3)12月退出单位(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或无资质的建筑业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四)申报材料。

 1.拟纳入单位。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拟纳入的单位。

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的专业材料与年度审核材料要求一致。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提供《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的工业、建筑业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服务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财务资料,具体要求与“规下升规上”单位要求一致。

(3)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材料中应说明是否已在迁出地申请退库。

(4)专业变更需纳入调查单位。应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提供《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其他材料与年度审核要求一致。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调查单位还需提供变更后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退出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二)》。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因非法人单位和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请退出的单位,其他还需提供材料与年度审核材料要求一致。

三、注意事项

(一)按规定,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的单位,除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外,其他单位必须是企业或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二)经审核通过的注销或吊销退出单位,将退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经审核通过的停业(歇业)退出单位,仍保留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库中。以上两类退出单位,国家统计局将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201-1表)中分别设置摘抄标识,由程序自动摘抄有关后续表当期累计数和上年同期数,摘抄期满后,全部退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其中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在下一年年报时停止摘抄数据;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单位将在下一年2月定报停止摘抄数据。如停业(歇业)退出单位在退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前恢复正常运营,需按要求重新申报。

(三)审核登记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指标用于计算新纳入单位的初始单位规模,按入库时单位真实情况填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和相关保密规定组织开展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严把审核入库关,既要防止不达规单位入库,也要防止达规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入库,确保调查单位审核质量。

(二)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负责审核单位界定是否准确、证照类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登记表填写是否准确无误、是否有重复申报等内容,牵头解决跨专业、跨地区法人单位重复问题。自治区名录库主管机构还负责将纳入、变更和退出的调查单位审核结果以及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月度增减变动汇总表上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各级相关专业负责审核申报的专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当年新开业(投产)、是否达到规模(限额、资质)标准、行业界定、主要业务活动是否准确和新纳入单位规模划型相关指标是否准确等内容。

(三)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针对一套表单位的认定标准、审核要求和审核管理系统实操技巧等工作内容,有系统地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四)各级统计机构要充分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公共网络平台信息和大数据等可用信息,核查拟入库单位和在库单位的真实性和信息的准确性。定期组织开展审核质量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虚假单位、虚报规模等问题,及时反馈执法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作为相关专业数据评估的参考因素。

附件:1.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2.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

     3.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增减变动汇总表

    4.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5.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6.调查单位月度审核增减变动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类型 □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审核类型 □

1.新开业(投产)单位

2.“规下升规上”单位

3.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变更后专业填报,应与变更退出成对申报)

4.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变更后辖区填报)

5.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

6.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7.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8.增加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

所属专业 □

1.工业  

3.批发业

4.零售业

5.住宿业

6.餐饮业

8.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产(开业)时间

(审核类型=1填报)

年   月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

(限变更代码单位填报)


变更后单位详细名称

(限变更单位名称填报)


所在地区划代码


注册地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7)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营业收入(千元)

(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计(千元)

(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填报)


是否为能源加工转换或回收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1的单位填报)

是否为有能源产品生产的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1、3、4、5、6、8的单位填报)

是否为有能源商品经销的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3、4、5、6、8的单位填报)

是否为工业战新企业(有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生产活动)    1.是 0.否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是否次年定报调查单位(选填1或0)    1.是  0.否   □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是否能填报《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选填1或0)    1.是  0.否   □

纳入单位资料(不含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限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 □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限工业)□    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限工业)□ 战新产品照片 □    战新产品信息表 □利润表复印件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   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限非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产业活动单位) □ 其他资料 □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反映单位辖区变更(跨省)的资料 □   其他资料 □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增加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反映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资料 □    战新产品照片 □   战新产品信息表 □

其他资料 □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

序号

所属

专业

单位

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所在地

区划代码

注册地

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7)

审核

类型

实际单位类型

(限审核类型=6填写)

备注

1












2












……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所属专业:1-工业,3-批发业,4-零售业,5-住宿业,6-餐饮业,8-服务业

      2.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

       3.审核类型:1-“规上转规下” 需退出单位

                    3-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

                    4-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

                    5-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

                    6-非法人单位需退出

                    8-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包括因拆迁、搬迁、进入破产程序等原因导致的停歇业单位)

                    9-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4.实际单位类型: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4-项目,5-其他


附件3

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增减变动汇总表

(2021年度)

综合机关(盖章):


纳入

变更

退出

相关

专业

意见

(签字)

新开

(投产)

规下

升规

专业

变更

纳入

辖区

变更

(跨省)

纳入

(停业)

歇业

恢复

运营

规上

转规

注销

吊销

专业

变更

退出

辖区

变更

(跨省)

退出

非法人单位

退出

停业

(歇

业)

单位

其他

原因

退出

总计




















一、工业




















二、批发和零售

业、住宿和餐饮业




















(一)法人单位




















(二)产业单位




















三、服务业




















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计量单位:个

            2.本表应与审批系统保持一致,签字盖章后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前和2022年1月12日前传真至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附件4

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类型 □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审核类型 □

1.新开业(投产)单位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4.单位名称变更单位

5.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6.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变更后辖区填报)

(所属专业=2、7、9限2月、12月申报,其他专业仅限2月申报)

7.建筑业资质等级变更

8.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所属专业=2、7、9限2月、12月申报,其他专业仅限2月申报)

9.“规下升规上”需纳入单位(限2月申报)

10.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所属专业 □

1.工业 

2.建筑业

3.批发业

4.零售业

5.住宿业

6.餐饮业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8.服务业

9.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

(限审核类型=5填报)


变更后单位详细名称

(限审核类型=4填报)


原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限审核类型=2、3填报)


原单位同期数据

是否需要调整

(限审核类型=2、3填报)

1.是 0.否 □

所在地区划代码


注册地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7)


投产(开业)时间

(审核类型=1填报)

年   月

变更后

建筑业资质等级编码

(限审核类型=7填报)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营业收入(千元)

(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计(千元)

(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填报)


是否为能源加工转换或回收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1填报)

是否为有能源产品生产的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1、2、3、4、5、6、7、8填报)

是否为有能源商品经销的企业(选填1或0)    1.是 0.否   □(限所属专业=2、3、4、5、6、7、8填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是否能填报《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选填1或0)    1.是  0.否   □

纳入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限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 □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限工业)□    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限工业)□

利润表复印件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   

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限非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产业活动单位) □

其他资料 □                                            

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在建项目情况,项目材料包括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01  项目编码(18位):                             项目名称:                                                  

项目处理地代码(区划前6位):                  项目行业代码(4位):             

计划总投资(万元):                            项目材料 □  

 02   …

注:项目编码18位由组织机构代码9位+项目处理地代码6位+项目顺序码3位组成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等发生变动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  新单位与原单位对应关系 □   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说明 □

新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利润表复印件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其他资料 □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建筑业资质等级变更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变更后资质等级复印件 □ 反映代码或名称变更的资料 □   其他资料 □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   反映单位辖区变更(跨省)的资料 □   其他资料 □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序号

所属

专业

单位

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所在地

区划代码

注册地

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2017)

审核

类型

实际单位类型

(限审核类型=6填写)

备注

1












2












……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所属专业:1-工业,2-建筑业,3-批发业,4-零售业,5-住宿业,6-餐饮业,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8-服务业,9-投资

2.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

       3.审核类型:1-“规上转规下” 需退出单位(限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2月申报)

                  2-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或无资质的建筑业单位

                  3-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

                  4-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

                  5-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

                  6-非法人单位需退出

                  7-项目已完成的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8-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包括因拆迁、搬迁、进入破产程序等原因导致的停歇业单位)

                  9-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10-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单位

   4.实际单位类型: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4-项目,5-其他

附件6

调查单位月度审核增减变动汇总表

(2022年月)

  综合机关(盖章):


纳入

变更

退出



合计

新开业

(投产)

因改制等纳入

辖区变更(跨省)

纳入

专业变更纳入

规下升规上

停业(歇业)恢复运营

合计

单位名称变更

组织机构代码

变更

建筑业资质等级变更

合计

规上转规下

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业或无资质的建筑业单位

注销或吊销

专业变更退出

因改制等退出

辖区变更(跨省)

退出

非法人单位退出

项目已完成的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停业(歇业)单位

其他原因退出

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总计
























一、工业
























二、建筑业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四、投资
























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一)法人单位























(二)产业单位























六、服务业
























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计量单位:个;

2.本表应与审批系统保持一致,签字盖章后,2月定报于2022年1月31日前,3—12月定报于15日前传真至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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