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县政府(办)文件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县政府(办)文件

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2024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扶持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1026/2024-00014 文号 中宁党办发〔2024〕7号 生成日期 2024-02-18 10: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中宁县2024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扶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中宁县2024年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15”扶持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鼓励引导支持枸杞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坚定信心,团结奋进,促进枸杞资源整合、企业联合、品牌聚合、市场竞合、产业融合,持续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扶持方向

主要扶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科技创新、精深加工、品牌营销四个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

二、扶持措施

(一)支持新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完成存量和增量枸杞基地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实行产地溯源保护。通过统一规划种植园区,整合项目资金,对新建1000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配套建设种植区域通水、通电、通路和加工区域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对新建枸杞标准化基地,连续3年核验栽植成活率和保存率低于85%的种植基地以及弃管撂荒的种植基地,按照约定退出种植园区。

(二)加大老旧基地提标改造力度。结合百亩、千亩绿色丰产示范点创建,通过采取篱架栽培、增施有机肥、节水改造、整形修剪等措施,推进老旧基地丰产、降本、提质、增效,对管理规范、园貌整齐、产量效益稳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老旧基地(茨龄3年以上),每亩以奖代补200元。

(三)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设施制干。对当年在规划建设的枸杞综合服务中心内转移建设10吨以上的清洁能源制干设施,以奖代补10万元。对当年新建枸杞锁鲜设施设备且投产达效的,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强化采摘劳务人员引进扶持。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人以上且月工资达3000元以上的,根据就业时间和组织就业人数给予奖补,转移就业1个月以上的,补贴100/人,转移就业3个月以上的,补贴200/人。

(五)推行枸杞干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对夏季枸杞干果(混货)价格低于54/公斤的试点种植区域,按照保险条款予以差价理赔。

(六)全面推行鲜果订单生产。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产销对接模式,与县域范围内种植基地签订枸杞鲜果订单,对收购鲜果价格高于12/公斤且收购量大于100吨以上并执行市场销售指导价的加工企业(代加工企业除外),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级各类项目资金,通过项目资金予以每公斤1元补助,单个企业扶持项目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七)加大金融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依托枸杞产业转贷资金,撬动合作银行配资,为县域内枸杞相关企业提供转贷资金支持,转贷资金规模不低于4亿元。充分发挥中宁县杞顺公司担保作用,为县域内中小微枸杞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对符合贴息条件的枸杞种植、加工等企业(合作社),给予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的补助。深化山林权改革,支持枸杞种植主体确权办理枸杞不动产权证,撬动银行办理枸杞类不动产抵押融资贷款。

(八)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联合科研院所实施产业化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或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认定的项目投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引进与应用,对县内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推广应用的,按不超过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九)支持企业新建精深加工生产线。支持企业新上、技改、扩建枸杞精深加工项目,对新上、技改1000万元以下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8%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生产线,按生产线投资总额6%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与高层次人才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果转化、生产销售的企业,给予企业年度实付劳务报酬30%的补助,单个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与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成果转化、生产销售的企业,给予企业实际成果转让费用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支持开展社会化技术服务。支持枸杞产业协会、枸杞产业集团、供销社开展农资、物流、通用包装材料集中采购,降低枸杞企业生产资料成本,并予以一定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枸杞基地签订服务协议,开展整形修剪、统防统治、水肥管理、测土配方等技术服务,服务面积达5000亩以上,最高奖补10万元。健全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选优配齐预测预报队伍,对保质保量完成测报任务的测报员,每人每次每个测报点给予20元补助。

(十二)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地定产、以产签单、以单核标、以标保价、以价稳杞”供应链体系,健全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品质控制体系,对纳入中宁枸杞及其系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统一加贴使用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每个追溯标识补贴0.05元。持续推行中宁枸杞和其他产区枸杞原料分类管控,支持企业包装设计创新,对低于市场价销售的包装彩印企业予以一定补助。支持中宁枸杞产业协会牵头完善制定协会规则、行业公约、企业合约,对外开展品牌营销、产品推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着力加强会员单位产品质量承诺、价格体系共建、交易秩序维护、农民收益保障等行业自律建设,每年给予一定工作经费保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线上+线下”打非治违力度,发现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假冒“中宁枸杞”地理证明商标销售的举报人,且所举报的内容与实际查处的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给予2000元举报奖励,保护中宁枸杞品牌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营造优质优价、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的良好营商环境。

(十三)持续加强中宁枸杞品牌建设。“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事项授权于中宁枸杞产业协会,并委托共同监管。鼓励企业开展“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宣传、市场推广活动,给予宣传推广费3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中宁枸杞”区域运营中心,对中宁枸杞及其制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年销售额1%的奖补,单个区域运营中心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建设“中宁枸杞 一杞生活馆”,对按照统一标准开设店面(专区、专柜),经验收达标,正常运营的,面积在50-100平方米之间,一次性给予5万元装修补助;面积在100-200平方米之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装修补助;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装修补助。

(十四)鼓励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中宁枸杞小镇和康养文化中心等融合发展项目,在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予以扶持。对正式出版的枸杞养生保健、科技、旅游、影视、书画、教材、著作等文创作品,按出版费合同价20%奖补。鼓励企业推进枸杞产加销文创产品设计、生产、销售融合发展,对新研发的枸杞文创产品给予1万元补助。

(十五)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对吸纳脱贫户、监测对象临时务工的种植主体,每年向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劳务费10万元的补助5000元,每增加2万元给予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枸杞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职能,由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明确专职人员,建立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商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措施落实。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强化采摘劳务人员引进扶持措施,其余扶持措施奖励对象为县内注册的中宁枸杞企业、合作社及县域内的农户,且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落实到位。县本级其他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措施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强化监督管理。本扶持措施由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截留、延付项目资金,对项目和资金进行跟踪监管,严肃查处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的违规行为,县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枸杞产业协会要跟进审核。

本扶持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1231日止,具体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