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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宁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

发表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作者: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来源: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公平公正接受学前教育,基本满足幼儿就近入学,确保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全县幼儿园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条件及范围

(一)按照核定规模招生。各幼儿园根据教育体育局核定的幼儿园规模、班级设置招收小班幼儿,中班和大班按照学位数差额招生,幼儿总数不得超过幼儿园办学规模设置学位数。

(二)严格按照幼儿年龄段招生和分班。

1.小班(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4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5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班级设置: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

(三)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

1.县城片公办园。除第三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外,其他公办园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见附件),确保片区内适龄幼儿全部就近入园。划片范围内小班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相关幼儿园提前制定摇号实施方案,经公开摇号后未录取的幼儿,幼儿园要做好家长疏导工作,积极协调到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园就读,不愿调剂的幼儿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县城片民办园。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适龄幼儿。

3.农村片幼儿园。根据属地管理、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辖区适龄幼儿,做到应招尽招、应收尽收,不得跨区域招生。

(四)招生时限。各幼儿园每年仅在秋季学期招收新生,春季学期不再招生。学期中间不得插班,幼儿从小班开始就读,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进入中班或大班就读。

三、招生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10日。

报到地点:各幼儿园(具体地址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园长作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全局需要,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招生程序等,及时做好群众关注问题的宣传解答,圆满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各园须制定招生应急预案,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二)规范招生标准。各幼儿园根据招生公告要求制定本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体育局核定规模和幼儿园空余学位数招生。各级各类幼儿园严禁超规模办学,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幼儿园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坚决杜绝幼儿园乱收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教育体育局成立监督检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举报电话(0955-5036326,0955-503635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1.2023年秋季中宁县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班数计划表.pdf

      2.2023年中宁县县城片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pdf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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