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宁县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不享受政策对象的公告
根据中宁县和中卫市大排查发现问题,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精准识别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针对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建档后长期不在所在村居住、贫困户双重户籍、建档前拥有车辆问题、购买商品房或楼房、开公司办企业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各乡镇根据指导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又进一步核实信息,并按照“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 ”的程序,确定了254户913人为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马建云等254户913人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955)5027291
中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