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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通 告

发表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作者: 中宁县人民政府
来源: 中宁县人民政府

老南街瓜果蔬菜摊贩长期占道经营,不仅严重影响了县城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县城市场经营,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老南街占道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老南街瓜果蔬菜摊贩须于2019年5月27日进入红宝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活动。

二、老南街瓜果蔬菜摊贩进入红宝农贸市场后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安排摊位,并进行统一管理。

三、所有摊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继续在老南街从事任何占道经营活动。

四、对限期不搬离老南街仍占道经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在整治行动中对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相关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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