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中宁
公示公告

中宁县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1133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作者: 中宁县舟塔乡
来源: 中宁县舟塔乡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的要求,现对第1133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舟塔乡政府、卫生院、派出所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舟塔村部以南500米南河子,散发臭味,南河子是舟塔村饮水水源

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7日18时,舟塔乡党委书记周向军、分管领导张文进、干部王世玉、马俊生,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田建华,县水务局买庭俊,上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立忠到舟塔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关于“舟塔乡政府、卫生院、派出所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舟塔村村部以南500米处南河子,散发臭味”的问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8月,舟塔乡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了舟塔乡上桥村六队生活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项目,铺设排污管网全长0.73公里,建设生物环保污水处理池30立方米(位于上桥村,距离舟塔村居民点300米),舟塔乡政府、派出所、卫生院、上桥村生活污水经上桥村六队生活污水管网流入生物环保污水处理池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小南河子,后流入南河子。同时,舟塔乡政府院内还建设了30立方米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流入排污管网;上桥村建设了落水井,农户生活污水经落水井沉淀、过滤后,流入排污管网。自2016年8月上桥村生物环保污水处理池投入使用以来,舟塔乡及上桥村村委会定期对污水管网及处理池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排污情况,清理池沉淀,未发现附近水域散发臭味现象。经实地观测,经过生物环保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小南河子的水颜色清亮,排放口出水流量0.28立方米∕小时,附近无黑臭水体。2018年6月28日,县环境保护局对生物环保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水质进行了检测,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宁夏地方标准)。同时,调查组对南河子舟塔乡段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的情况。

2、关于“南河子是舟塔村饮水水源”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舟塔村大部分群众饮用自来水,有少量群众使用自吸井水取水,南河子不在中宁县(康滩)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存在南河子是舟塔村饮用水源的问题。

 整改措施:

2018年6月28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钱建平、县政协副主席张玉芬,2018年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金栋到现场督办,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

1、由舟塔乡负责,县环境保护局、水务局配合,对舟塔乡辖区内排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渗、透、漏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2、由舟塔乡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向村民通报调查核实情况,征求村民对乡村两级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村民诉求,提高村民对乡村两级工作的满意度。

3、进一步加强全乡河、沟、渠、湖的巡查力度,及清理垃圾等杂物,坚决杜绝污染河、沟、渠、湖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经县环保局检测站对生物环保化粪池排出水质检测,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1133号转办件整改措施到位,同意销号。

验收情况:

(一)通过环部门检测,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宁夏地方标准)

(二)经过对上桥村6队35户住户下发调查问卷,普遍反映无黑臭水体直排小南河子,附近居民也闻不到臭味,认为经污水管网排入生物环保化粪池处理后流出的水比较干净。

    (三)市县相关领导亲临现场督察也证实无黑臭水体污柒水系的情况。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239552777

联系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

 

    中宁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中卫市网站 自治区网站 国家各网站 新闻媒体 其他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