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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宁县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678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发表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作者: 中宁县白马乡
来源: 中宁县白马乡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678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1.白马乡白马村2队109国道南侧2-3米处建造绿化带,目前施工一半停止,扬尘污染严重。

2.白马乡政府东南侧2公里处109国道南线两旁有四个采砂厂,夜间盗采砂石,6月12日前昼夜施工,无降尘措施,6月12日后夜间施工,采取降尘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白马乡白马村2队109国道南侧2-3米处建造绿化带,目前施工一半停止,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018年6月19日10时,中宁县白马乡副乡长尹磊、村镇规划站站长赵树理,白马村龚文生到白马村2队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中宁县白马乡白马村2队位于S101省道两侧,涉及农户22户,其中北侧17户,南侧5户。2018年,白马乡将S101省道北侧17户农户纳入白马乡美丽小城镇建设绿化工程范围,对该段农户门前场地进行了硬化、面包砖铺设、砌护花池,栽植各类绿化树木,工程于2018年4月中旬开工,5月28日全面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一定扬尘,对群众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核查过程中,通过对群众进行走访及解释说明,群众普遍认为灰尘的影响不是特别严重,表示理解。群众反映的S101线南侧的5户的住户(其中常住3户)并未列入以上村庄绿化工程中,暂未实施花池砌护、种植绿化树木等内容,有2户农户自发将自家低洼门台拉土铺垫,希望政府也能够给予硬化、绿化。

(二)关于“白马乡政府东南侧2公里处109国道南线两旁有四个采砂厂,夜间盗采砂石,6月12日前昼夜施工,无降尘措施,6月12日后夜间施工,采取降尘措施”的问题。

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宋学君、曹立鸿、干部蔡志军、王丹、杨春海,白马乡纪委书记张建忠到白马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关于“白马乡政府东南侧2公里处109国道南线两旁有四个采砂厂”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反映的109国道实为S101省道。S101省道两旁确有四个采砂厂,分别是宁夏国丰建材有限公司、宁夏旺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中宁县通达砂石有限公司、宁夏丰美惠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关于白马乡四个采砂厂“夜间盗采砂石,6月12日前昼夜施工,无降尘措施”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6月12日前,中宁县白马乡境内4个采砂厂存在昼夜拉运砂石行为,拉运过程中未采取降尘措施。但四个采砂厂均取得了中宁县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不属于盗采砂石。

3.关于“6月12日后夜间施工,采取降尘措施”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6月7日以来, 中宁县白马乡境内四家采砂厂被中宁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采取了道路洒水、沙堆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6月12日-14日,通过夜间巡查未发现中宁县白马乡境内四个砂厂存在夜间拉运情况,6月15日夜间巡查发现宁夏旺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有拉运销售成品砂石现象。

整改措施:

(一)关于“白马乡白马村2队109国道南侧2-3米处建造绿化带,目前施工一半停止,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1.由中宁县白马乡负责,动员S101省道南侧5户农户对门前裸露垫土进行洒水、夯实,减少扬尘。2.将白马村2队S101省道南侧5户农户列入白马村、朱路村零星居民点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中,2018年6月28日前实施绿化、硬化、亮化工程。

(二)关于“白马乡政府东南侧2公里处109国道南线两旁有四个采砂厂,夜间盗采砂石,6月12日前昼夜施工,无降尘措施,6月12日后夜间施工,采取降尘措施”的问题。

1.由中宁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四家采砂厂加快砂厂整治,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在整治过程中,注意采取降尘措施。2.由中宁县国土资源局、白马乡共同负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处置。3.由中宁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4.由中宁县白马乡负责,协同四家采砂厂走访周边群众,说明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取得群众理解。

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白马乡白马村2队109国道南侧2-3米处建造绿化带,目前施工一半停止,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对S101线南侧白马村5户住户列入白马村零星居民点整治项目中,于2018年6月28日前完成了硬化、绿化工程,解决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二)关于“白马乡政府东南侧2公里处109国道南线两旁有四个采砂厂,夜间盗采砂石,6月12日前昼夜施工,无降尘措施,6月12日后夜间施工,采取降尘措施”的问题。1.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各砂场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采矿点的拉坡放缓等整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2.县国土资源局和白马乡人民政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处置。3.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4.白马乡组织乡镇干部和四家砂场负责人一同走访周边群众开展调查问卷工作,经梳理汇总,群众对此项工作表示满意。

验收情况:

该转办件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5726166

联系地址:中宁县白马乡街道

 

 

 

  中宁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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