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131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131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中宁县多年以来在渠口农场铁路附近采砂石,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
牵头(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6日,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田维荣、矿管办主任张波、执法大队队长李云、石空镇副镇长李建平、渠口农场副场长王少军、土地管理科科长冯占军到渠口农场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
(一)经调查核实,反映“渠口农场铁路附近采砂石”的问题属实。6月6日上午,中宁县国土资源局、石空镇和渠口农场人员到实地调查核实时,发现肖建宁雇佣工人在陈斌原采矿区内进行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现场查扣盗采机械1台。
(二)经调查核实,反映“采砂石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的问题属实。近年来,陈斌、吴建新、巫志才等8人先后在渠口农场铁路沿线约2公里外采砂石,其中除陈斌2014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10日期间持证合法开采外,其他吴建新、巫志才等7人先后在4个点位进行非法开采,开采过程中对开采区植被造成破坏。
整改措施:
2018年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郭亮、中宁县县长陈宏、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刘辛彧到现场进行了督办,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加快治理进度。
(一)责成中宁县制定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由陈斌对中宁县兴荣矿产品有限公司原采矿区废弃矿坑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同时同时由中宁县国土资源局、渠口农场对其他盗采矿坑进行恢复治理。6月6日至10日,已累计投入挖掘机、装载机、双桥卡车等机械设备61台进行治理工作。
(二)督促渠口农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尤其是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坚决杜绝非法盗采行为。
(三)中宁县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渠口农场矿产执法巡查频次,一经发现或有群众举报,立即赶赴现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一)矿山环境整治完成。自2018年6月6日开始,责令当事人陈斌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每天投入机械18辆,对原废弃砂场进行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非法采矿设备、彩钢房等附属设施全部进行了拆除,对采砂点进行了回填和拉坡放缓。同时,由中宁县国土资源局、渠口农场对其他盗采矿坑进行恢复治理。从6月8日开始,投入两个施工队对其他三处盗采点进行整治,至6月17日,4处采砂场整治全部结束。渠口农场铁路沿线存在的采砂扬尘、生态破坏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砂场附近住户给县国土资源局自发送来写有“环境恢复治理,造福地方百姓”的锦旗,对党和政府的治理功德表示由衷感谢,对渠口农场四处采砂点的整治非常满意。
(二)生态环境得到恢复。2018年6月29日,中宁县国土资源局购买1500斤苜蓿种子交给渠口农场,渠口农场组织人员利用雨季进行了播撒种植,整治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三)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和渠口农场加大了对该区域的动态巡查力度,自2018年6月份至今,共开展矿山动态巡查21次,未发现新的非法盗采行为。
验收情况: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石空镇人民政府、渠口农场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办理要求,对渠口农场铁路附近采砂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验收,经验收,该转办件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具备销号条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宁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宁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5—5021859
联系地址:中宁县行政中心
中宁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