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宁夏兴尔泰集团中宁兴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保障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本人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文化体系,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标准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和落实。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认真组织、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确保公司安全、环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改造,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六、按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环保工作放在首位。
八、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监督检查公司下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失职和违规违章行为。
九、确保本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有效开展。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十、检查和考核公司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十一、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按时按量向本公司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在公司内得到规范使用。
十二、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