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住建系统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本人代表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依法对全县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规定职责分工的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矿山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
2.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建设选线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把关,做好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审查工作,核发“一书两证”;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建筑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建筑行业执法管理工作,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和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