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广泛征求《中宁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审批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房屋质量安全,加强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中宁县实际,现将《中宁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反馈意见建议,可采取打电话、发送邮件等方式,向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站反馈。
电话:0955-5639132 邮箱:ZNXCZZ@126.com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