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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作者: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来源: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1号)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县实际,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起草了《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28日

电话:0955-5797065    传真:0955-5797139

邮箱:nxznzsj6529@163.com

附件:《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2月16日        



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推动宁夏消费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聚力打好“消费恢复翻身仗”,建设更高质量的现代化流通体系,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供给更加优质的消费商品,营造更为浓厚的消费氛围,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3年,通过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升级,消费投资引导精准有效,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的目标任务,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施“10+3”行动计划,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不断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实施消费恢复提速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第六届枸杞产业博览会”“2023惠民消费季”“房·车博览会”“美食节”“品牌节”“夜绽生活节”“直播电商季”等以展促销重点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成熟展会品牌,通过举办周年庆、直播节、旅游节、文化节、音乐节、采摘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体验需求。统筹资金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满减、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积极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倡导柔性执法,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区市县三级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商贸主体壮大行动。鼓励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通过各种经营方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对年内首次入规上限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区外商贸流通(批零住餐)、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在县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进行统计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实施消费市场升级行动。积极打造消费场景,加快中宁县团结路(宁安东街-裕民东街)和丰安屯景区特色街区夜间经济改造项目建设步伐,引领和聚集县内外消费,提升夜间经济街区品质,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建立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支持鼓励爱家、金森、百隆等大中型商贸流通连锁经营企业入乡进村,推动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2023年,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9个、县域物流配送中心1个。(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四)实施商贸物流提效行动。建立畅通高效的商贸物流体系,充分发挥顺丰速运(宁夏)有限公司中宁县快递物流二级分拨中心和中宁县电商快递物流中心的带动作用,整合顺丰、邮政等多家快递企业,逐步实现统仓共配,进一步提高村级电商服务站覆盖率,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形成以区级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社区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为支撑的城乡商贸物流网络格局。强化供应链管理,推广绿色、标准、智能的物流仓储、运输、包装应用,促进商贸物流降本增效。围绕“六特”产业发展和商贸流通需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冷库、冷链运输车辆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动仓储、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集约发展,畅通产品从产地到消费终端渠道。(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品牌消费提档行动。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企业举办、参加商业发展论坛,鼓励引进知名品牌和优质企业,吸引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县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丰富高端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消费外溢回流。对每引进一家零售业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综合体给予20万元奖励。持续实施“宁夏老字号”“中卫老字号”培育工程,培育宁夏老字号企业1家、中卫老字号企业1家以上。开展宁夏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1个以上,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力推动外销窗口建设,引导枸杞产业集团华宝、弘耘行等农产品特色企业建设外阜窗口,新增外埠窗口2开展“数商兴农”专项活动,鼓励企业借助电商平台或自建自营平台外销牛羊肉、枸杞、红枣等特色农产品,提升商品知名度扩大特色产品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六)实施服务消费扩大行动。扩大养老托育、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激发服务消费活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统筹资金发放体育消费券,引导居民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旅融合等消费业态,积极承办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篮球赛、轮滑赛等各类体育旅游活动及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消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预留一定比例面向中小企业。发挥工会经费作用,支持各级工会通过发放“惠工消费券”等方式,购买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服务。做好对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公园、博物馆、剧场等休闲文娱场所推出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产生的电费,经申报审核后给予50%的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紧盯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支持动向,及时抓好商贸、旅游等项目谋划,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服务业投资,形成更多有效投资,运营后带动和促进消费。(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总工会)

(七)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稳住汽车消费,支持对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最高给予3000元/辆补贴,新能源乘用车最高给予4000元/辆补贴。2023年培育限额以上汽车企业1家以上。利用好“房·车博览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会展平台,落实好国家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充电桩进居民小区工作,鼓励建设充电桩集中电源点,对充换电设施运营给予支持。推动绿色家电家居消费,实施绿色节能家电阶段性补贴政策,对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实际售价最高给予8%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实施餐饮消费激活行动。提升中宁特色菜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浪宁夏·寻味道”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强地方特色美食菜系研发创新和挖掘,全方位展示中宁的风土人情和特色餐饮。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好动漫、短视频、微纪录片、VR、AR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中宁名菜、名小吃、名厨,策划实施主题活动、主题栏目进行主题推广。探索“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鼓励餐饮企业打造预制菜本土品牌。在区外重点推广牛羊肉、枸杞宴、蒿子面、四大碗等为主要特色的经典地方菜和小吃,提升地域辨识度,促进餐饮业回暖增长,推动餐饮业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

(九)实施会展消费扩容行动。结合中宁枸杞产业发展优势,精心办好第六届枸杞产业博览会,支持鼓励专业会展企业打造具有中宁地方特色和标志的会展博览品牌,增强会展博览业对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消费带动效应。以第届枸杞博览会为契机,举办届乡村旅游暨枸杞饮食文化节电商直播带货周活动,邀请电商达人通过直播带货助推中宁枸杞及农特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品牌影响力,拓宽枸杞产业销售渠道,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中宁会展博览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质升级,并申报相关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实施数字生活赋能行动。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鼓励餐饮外卖等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和智能化升级,丰富线下数字消费场景。推动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扩大特色产品销售。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深入挖掘中宁电商产业园孵化功能2023实现孵化微小电商企业5家,培育电商人才10名,拓展电商从业人员100以上,建成电商兴农超市6家以上提升大战场、太阳梁、新堡4家乡村电商直播中心功能作用,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途径;举办“云上杞乡·年获好礼全民电商节活动2场次以上持续拉动经济增长推动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并举,大力拓展文旅、医疗、教育、体育等便捷化线上生活服务应用。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模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急、助医助洁、康复保健、家政维修等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发展无接触式交易服务,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丰富数字消费场景。加快推进中宁县“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体育局,供销社)

(十一)实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数据监测分析,严格执行《中卫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简化预售资金使用程序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企业对非重点资金的灵活使用权,推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利用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出资参与。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探索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十二)实施引客入宁专项行动。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及国有文化企业依托各类文化资源、非遗资源,积极研发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属性、时代属性的文化创意产品,实现优秀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影消费促进活动,支持露天影院、点播影院、汽车影院等特色影院发展。围绕“畅游宁夏,给心灵放个假”,持续打造“两晒一促”大型文旅推介活动。推动宁夏全域旅游发展,组织A级旅游景区开展联合宣传推广活动,实施联票制,对组织开展中宁旅游宣传、推广的旅行社给予一定补助。实施门票减免,对自愿参加门票减免活动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定补贴。针对县内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化演艺、乡村非遗和旅游商品等,利用OTA平台向社会发放旅游消费券,激发中宁文旅消费增量。抢抓旅游旺季有利时机,大力开拓客源市场,完善“引客入宁”以奖代补政策,优化奖补措施,促进中宁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增效。联合高铁沿线(陕甘川豫)重点城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对区外游客派发宁夏文旅消费券的力度和范围,实现政策的叠加效应,推进旅游消费全面复苏。(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

(十三)实施稳岗增收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减、降、返、补、扩”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稳岗扩岗创造条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全县城镇新增就业达到500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5万人以上;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1311”精准帮扶,开发购买350个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人员进行托底安置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大创业帮扶力度,开展创业能力培训不少于3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5000万元,培育创业实体不少于600个,创业带动就业不少于5000人;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困难群体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为就业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充分就业提供机会;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待遇发放率达到100%。落实和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城乡居民每人每月调增基础养老金10元,调增后我县城乡居民每月基础养老金达到265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积极改善城乡居民收入预期。(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统筹全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实化细化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积极争取区市配套政策和配套资金。强化平时考核评估,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二)叠加政策,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用足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打造消费中心、改造提升商圈、引进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提振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根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已出台的消费促进、政策奖补、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三)协调联动,优化消费环境。建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引导市场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新媒体和主流媒体,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内需促消费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充分挖掘各行业领域企业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比、晒、促”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附件:1.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2.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概算表


附件1

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实际,成立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周永根  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彭小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县融媒体中心、总工会、供销社主要负责人。

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王新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和综合协调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安排,统筹协调促进消费扩大升级工作,研究我县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新录同志兼任。


附件2

中宁县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要任务

争取中央资金

争取自治区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合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实施消费恢复提速行动


200

500

700

2023.12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

实施商贸主体壮大行动


120

0

120

2023.12

发展和改革局

3

实施消费市场升级行动


1105

0

1105

2023.12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4

实施品牌消费提档行动


40

0

40

2023.12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

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


50

0

50

2023.12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

实施会展消费扩容行动


100

0

100

2023.12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7

实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


100

0

100

2023.1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

实施引客入宁专项行动


10

300

310

2023.12

文化旅游广电局

9

实施稳岗增收专项行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计


1725

800

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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